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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5日,颜俭赞的人生发生了巨大转折。他在“BY01专案”中被抓,随后被指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强迫交易罪等多项罪名。从备受认可的社长沦为涉黑嫌疑人,其人生轨迹自此改变。
2024年11月11日,颜俭赞等人“涉黑”案件二审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然而,多起追溯至二十年前的旧案,却在证人证词、证据链、法律程序上布满疑点。是迟到的正义,还是另有隐情?
颜俭赞出生于1966年,曾担任广州白云区棠景街沙涌北村三社社长。沙涌北村是白云区的城中村,其中三社是以前的村小组改制而来。现在提起原来的社长颜俭赞,三社的村民们却三缄其口。
其中,一审判决书显示:2000年12月,颜俭赞为树立其个人权威、维护家族颜面,纠集颜俭英、颜俭根、江志、江永忠、江志辉等三十余人进入广丰小学,殴打校内教职员工、损毁课室和设施,严重扰乱和破坏教学秩序。
判决书中显示,2000年12月21日8时许,江永忠因其儿子与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在上学期间前往位于沙涌北村的广丰小学一年级一间课室,扇了一名小学生耳光致其受伤,其准备离开时因遇该校教职员工制止继而引发争执。
同日15时许,在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棠景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处理的情况下,颜俭赞、江志等人又为了树立个人权威、维护家族颜面,再次纠集颜俭英、颜俭根、江永忠、江志辉等三十余人,在上课期间持铁管进入广丰小学,当着千余名师生的面打砸、损毁二十余间课室及设施,再次追逐、殴打教职员工,将教师王某锋殴打致伤。广丰小学的教学秩序遭受了严重的冲击和破坏。
面对判决书中的内容,颜俭赞的儿子颜家宏有不同的说法。他称,广丰小学原来就在三社附近,很多社里的孩子在那里上学。其中江永忠儿子在读一年级时,被学校高年级学生霸凌,在得知该情况后,江永忠带着孩子到了学校找到了那名学生,在学校里江永忠和学校的保安发生了冲突。他的父亲颜俭赞并没有参与此事,更没有去组织和领导。
记者找到了该事件当事人江永忠的儿子江俊伟,虽然事情已逝去了二十多年,此事对于他仍记忆犹新。“当时高年级的学生问我要钱,不给钱就欺负我。”江俊伟说,当时因为这件事,他产生了厌学,不想去学校。这个事情被父亲得知后,就带着他去了学校找那名霸凌他的学生。
江俊伟回忆,在学校的走廊里,父亲和那名学生讲道理,并批评了那名学生。刚好上课铃响了,他和那名学生就都室上课。直到中午放学时,他看到父亲在学校操场被几个人围在那里,头上一直在流血。
事情发生后,江永忠的亲属一起赶到学校,随后他们和校方发生了一些冲突。“我父亲因为受伤去了医院,当时一些亲属去学校要说法。”江俊伟说,这次他父亲也因为当年的事情,被认定为聚众扰乱社会罪。
曾参与了该事件的王洪(化名)表示,当时他们与学校工作人员确实发生了冲突,但并非有预谋闹事。他看到颜俭赞当时在学校外面围观,并没有参与。在事情发生后,当年在派出所和居委会的见证下,学校和江永忠家人也达成了和解。
一审判决认定“打砸、损毁二十余间课室及设施”,但广丰小学校长黄朝峰笔录显示,“经济上并没什么损失”,并且当时赔偿受伤老师,支付了一万余元,绝对没关于财物受损方面的赔偿。
2000年的该事,被作为颜俭赞“强势地位确立标志性事件”。然而,除了参与人否认了颜俭赞参与外,当时在冲突中受伤的三名学校员工,在辨认笔录均写着“以上照片没有我认识的人”。
“我父亲没有参与,并且当年已经调解完的事情,为何二十多年后被指控。”颜家宏说。
除了涉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颜俭赞和家人还涉及强迫交易罪,这与颜氏三兄弟的家族猪肉生意有关。
一审判决认定,2002年开始,广州市政府取消生猪总肉批发对口供应,施行“代宰制”。在政府明令禁止肉品配送商不得强迫肉品零售业户接收总肉批发的情况下,颜俭赞指使其兄弟颜俭英、颜俭根,和其妻嫂刘剑意、何翠勤,其表兄江志以及别的市场工作人员等,以不接受条件就不准在沙涌北综合市场、嘉景新街市场开档经营相威胁,逼迫市场内的猪肉档档主在开档日必须从其家族经营的企业处购进一头或者半头规定数量的生猪总肉,直至2019年颜俭赞注销企业并退出猪肉生意,所得利润由颜俭赞、颜俭英、颜俭根三家平分。
颜家宏称,他们家里从爷爷开始就经营猪肉零售,约至1982年成立了屠宰场,将猪肉批发到广州各大酒店。约至1994年,广州市政府开始推行“放心肉”计划,他们指定成为“放心肉”配送供应商之一,配送生意也由颜家三个兄弟来一起运营。
1997年,颜家宏的叔叔颜俭英因在市场严格执行政府政策被一肉贩捅伤,时任广州市领导了解情况后到医院探望慰问,代表政府送慰问金,鼓励其继续协力推行“放心肉”计划,曾被多家媒体报道。
颜家宏称,市场内的肉铺需要猪肉,需要提前和市场管理人员进行备案,再由市场工作人员统一报给他们数量。他们再把选好的生猪,拉到政府制定的屠宰所宰杀后,转天配送到市场的肉铺。
“整个过程都是透明的,没有强迫必须要买多少或者只能让我们配送。”颜家宏说,他们和肉铺的老板签订一个合同,并收取押金。这是事先告知的,并不是事后强加的条件。猪肉押金的收取是有关部门的规定,猪肉档主退出市场经营后该猪肉押金均有向猪肉档主们退回。
屠宰所所长李仁吾的证言中明确提到:“我们大队在巡查中,未曾发现档主向我们反映过沙涌北综合市场存在强制猪肉档档主购买总肉配送的行为。”
一位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了解到的关于颜家经营的猪肉配送,不存在强迫交易,曾有人希望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去指正颜家兄弟,但是被拒绝了。
一位曾在市场工作过的村民表示,他们当时根据相关要求市场内出售的猪肉是需要统一检验,猪肉采购需要经过工商检查。对于是谁配送并没有规定,市场内的肉铺档主能自行选择。
“我们负责管理市场,有没有矛盾或者强迫买卖的事情,我们肯定都会很清楚。”该村民说。
关于市场入场费的收取,该村民表示,入场费相当于物业费,每个档口按照面积缴纳。市场在收取入场费后,这笔费用也是用在市场的维护上。这种收取入场费的模式,目前在广州别的市场也在施行。
为何事情已逝去二十余年,却再次被指控判决?关于追诉时效问题,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在本案早期犯罪的追诉期限以内又犯其他犯罪,故犯罪追诉的期限应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颜俭赞的家人称,在颜俭赞的讯问笔录中,有很多地方让他没办法理解。经过三个半月仔细对比讯问笔录和同步录音,提交了近500页的对比报告,发现大量笔录通过复制粘贴而来,多名被告人的供述内容几乎一致,甚至连标点符号、错别字都一样。“近一半的讯问录音内容是空白,但是讯问笔录里却有大量他父亲根本就没有提及过的内容。”
“此事件指控犯罪的证据,充斥着大量的道听途说或个人主观猜测。”颜家宏说,广丰小学事件,无法查明参与人数以及参与者,无证据证明已经构成了“导致教学没有办法进行,并导致非常严重损失”的法定追诉标准。
颜家宏认为,广丰小学事情过去二十多年,当年该事件被广东省公安厅批示,广州市公安局督办,如果真的是有预谋的组织,就不会那么轻易地和解。现在仅依据被害人的陈述和头部瘢痕照片,无检材和样本、无病历资料等佐证,就作出轻微伤检验判定的结论,并认定与广丰小学事件具有因果关系。
颜家宏称,1997年报纸刊登过一位猪肉档主被执法人员没收私宰肉,就用刀捅伤他怀疑举报他的猪肉配送商颜俭英,猪肉档主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被收一块肉都用刀伤人,要是真的做损害他们正当利益的事情,他们怎能隐忍那么多年?
面对几乎全家因“涉黑”被判刑,那压得喘不过气般的痛苦,每时每刻都在折磨着颜家宏。他一次又一次辗转于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申请复印卷宗、递交材料他四处奔走,也四处受挫。有时候颜家宏感觉自己快坚持不住了,在朋友的支持和鼓励下,马上又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我告诉自己,一定坚持住。”
几年来,颜家宏的朋友李楠(化名)见证了颜家宏的辛苦和艰难,法律上的事她帮不上忙,只能把案件中的一些问题整理出来,希望更多的人看到。“现在存在证人证词矛盾、笔录真实性存疑等问题。当一桩旧案跨越二十多年后重启,唯有以严谨的证据、透明的程序,方能回应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李楠说。(津云新闻记者 郭强)